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南郊区是大同市的四个市辖区之一。 位于大同盆地北部,是大同市的近郊区,东西与大同县、左云县接壤,南北与城区、矿区、新荣区、朔州怀仁县毗邻。东西长43公里,南北宽42公里,总面积1068平方公里,全区辖3镇7乡、190个行村,截至2013年南郊区总人口27.5万人,是中国最大的产煤县(区)之一。南郊区交通便利,京包、同蒲、大秦三大铁路干线纵横全区境内,大塘、大运、同太、同张等35条公路贯穿或交汇该区,是晋、冀、蒙的交通枢纽。矿产资源丰富,主要有煤炭、石灰石、耐火粘土、高岭土、大理石、石墨等。2018年2月9日,国务院对山西省政府《关于大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》作出批复:同意撤销大同市城区、南郊区、矿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平城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云冈区,同意将南郊区古店镇划归新荣区管辖,同意撤销大同县、设立大同市云州区等。2018年2月9日,国务院对山西省政府《关于大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》作出批复。批复内容包括:同意撤销大同市城区、南郊区、矿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平城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云冈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