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南郊区是大同市的四个市辖区之一。 位于大同盆地北部,是大同市的近郊区,东西与大同县、左云县接壤,南北与城区、矿区、新荣区、朔州怀仁县毗邻。东西长43公里,南北宽42公里,总面积1068平方公里,全区辖3镇7乡、190个行村,截至2013年南郊区总人口27.5万人,是中国最大的产煤县(区)之一。南郊区交通便利,京包、同蒲、大秦三大铁路干线纵横全区境内,大塘、大运、同太、同张等35条公路贯穿或交汇该区,是晋、冀、蒙的交通枢纽。矿产资源丰富,主要有煤炭、石灰石、耐火粘土、高岭土、大理石、石墨等。2018年2月9日,国务院对山西省政府《关于大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》作出批复:同意撤销大同市城区、南郊区、矿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平城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云冈区,同意将南郊区古店镇划归新荣区管辖,同意撤销大同县、设立大同市云州区等。2018年2月9日,国务院对山西省政府《关于大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》作出批复。批复内容包括:同意撤销大同市城区、南郊区、矿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平城区,同意设立大同市云冈区。